[抱怨] 高雄 海專路 晨間廚房

看板 Anti-ramp
作者 gsonyha (懷受西瑞斯)
時間 2012-05-11 20:29:09
留言 30 ( 8推 3噓 19→ )
一、店名:晨間廚房 海專店 二、地點: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61號 三、時間:2012 年 5月 11 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無證據卻跟客人要上次的早餐錢   五、事實經過: 今天朋友早上去晨間吃早餐 朋友點完早餐 吃完要去付錢時 店員竟然指著 其中一個朋友說 "看到你的短髮就想起來 你們上次沒有付錢!" 頓時大家都傻眼 店員把上次他們點餐的單子 堅持要他們付錢 而我的朋友們也堅持 他們上次就是有付錢 總之在那邊爭執了一段時間 幾乎是誰也不讓誰吧 沒想到最後我朋友竟然妥協 把錢給付了! (PS 朋友只是不想在爭執 並不是承認他們沒付錢) 我的想法是 店家都會標示 找錢到當場數清 出了店門口就不負責之類的告示牌吧 依據同樣的邏輯 就算我朋友真的沒付錢好了 也不該在這ㄧ次討回! 這種事情真的發生 店家應該要自行吸收 也是當初他們的疏忽才對 六、備註: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留言

jordan1227 這...好誇張...... 05/11 20:51 1F
Raist 前面很誇張 但你倒數兩句會不會太理直氣壯了一點? 05/11 21:15 2F
Raist 不推這種心態.... 05/11 21:15 3F
gsonyha 嗯..抱歉 但我實在不知道我該用哪種心態 只是真的覺得生氣 05/11 21:20 4F
neo77 還付錢= = 05/11 21:31 5F
mf7841 沒證據還公開指人沒付錢,你朋友是可以告店員妨害名譽的, 05/11 22:01 6F
mf7841 這種時候我覺得還是找警察來比較好,息事寧人反而更助長黑 05/11 22:02 7F
mf7841 心店家的氣燄。 05/11 22:02 8F
amx002 你最後那兩句不能認同 但是店員做法太過草率 05/11 23:10 9F
irene668 當初有付錢為何這次要再付錢? 這樣店家一定會以為你朋友 05/12 00:00 10F
irene668 上次真的吃了沒付錢吧! 05/12 00:00 11F
ForgerEames 我推i大的話。搞不好店家就只是想找個冤大頭付錢而已 05/12 00:03 12F
ForgerEames ,原PO朋友付錢不就間接證明自己好欺負嗎?覺得應該找 05/12 00:04 13F
ForgerEames 警察+1 05/12 00:04 14F
klmer19104 太誇張了吧... 05/12 00:44 15F
klmer19104 那我可以說上次少給了三份餐嗎?? 05/12 00:44 16F
btjerwei 這種直接可以叫警察了… 05/12 11:59 17F
chiaolin 付錢 人家就會認定你們之前沒付 05/12 12:41 18F
fireflyyen 這種情況我會直接要求他拿出我之前沒付的證據 05/12 12:44 19F
ringo750358 根本就勒索!搞不好已經用這方式騙了不少冤大頭! 05/12 12:45 20F
fireflyyen 另外你最後兩句我可以理解 但是太理直氣壯了一些 05/12 12:45 21F
lunaxxx 最後付了錢 間接承認上次沒付 05/12 15:00 22F
yangway 付錢=你朋友承認 太弱了 05/12 15:39 23F
bin7766 找警察先~為啥要付錢?請他們拿出證據啊~否則就告他 05/12 15:47 24F
eva19452002 店家超爽的,又騙到1次了 05/12 19:40 25F
yamasaki29 拍尼當 搞消郎 你朋友應該據理力爭叫他拿出證據的 05/13 02:26 26F
yamasaki29 沒證據就可以告他妨害名譽 真想去那家店試試看 XD 05/13 02:27 27F
s850284 那你下次就說上次你付錢了沒拿到餐點,叫他們補給你阿!欺 05/14 08:51 28F
s850284 人太甚耶! 推你說的找前錢出了店就不負責,那憑什麼上次忘 05/14 08:53 29F
s850284 了這次就要你們付?應該要找警察+1 05/14 08:53 3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