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中 谷關谷野會館

看板 Anti-ramp
作者 smilevicky (每天都要很有元氣喔)
時間 2012-11-10 1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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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yalert (closed)》之銘言: : 一、店名: : 谷野會館 : 二、地點: : 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裡冷巷37號 : 三、時間: : 2012年11月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無法提供住宿服務,卻不退款 :   : 五、事實經過: : 原訂12/30住房,已用信用卡付款,但被政府判定為違建後拆除,無法提供住宿, : 分兩次打去問如何退款,皆僅有警衛接電話,推說負責人不在, : 詢問何時有人處理,回答說都不會有人在,可能是三個月後才能退款, : 沒有任何負責人可以明確的給答案。 : 六、備註:無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我也是受害者 星期一打去要退錢他說他們在研究怎麼退錢 今天打去他說有登記了還在研究..... 可否請問 要找消保官還是台中市政府比較適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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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us 消保官應該是屬於台中市政府組織裡的一員 11/10 23:02 1F
hsiujuwang 新聞報了:http//ppt.cc/n~bq 11/11 23:19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