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1] 不服 Cat 板主 arihanta 判決 站內申訴信
※ [本文轉錄自 WaLaGiGi 信箱]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標題: 不要超譯板規進行不當水桶
時間: Mon Jul 8 05:35:07 2024
板規A-2-3僅定義金額上限
無規範禁止板友對於金額之討論及相關罰則
再者
我的發言對象為潛在認養人
並非送養人
用字遣詞為提醒
完全看不出來有挑釁意味
貓板也還沒有禁止噓文
故請你收回處分
這次你拖到上限才處理
且硬要拖人下水
居心已相當叵測
我這邊可以理解人都有私心
但你要桶也應該是以既有板規去處理之後的言論
而不是刻意重新建立新板規去追殺以往的言論
這樣毫無法治精神
不針對你個人人品部分
但你這次的操作行為相當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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