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委擬修法增「呂禮詩條款」 退役校官
綠委擬修法增「呂禮詩條款」 退役校官赴中媚共可砍月退俸
前海軍艦長、退役少校呂禮詩日前在中國盛讚解放軍武裝,並揚言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
中國有多強」。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原本僅規範退役
將領的適用資格,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參加中共黨政軍活動可剝奪月退俸
,以補足境外勢力利誘我國退役軍官的法規破口。
現行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政治
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最重可剝奪月退俸;此即俗稱「吳斯懷條款」,但呂禮詩以「少
校」退役,並非該法適用對象。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以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為由,擬提
案刪除前述條文,引發爭議。
邱志偉表示,「國防法」規定中華民國不分軍種應對國家有忠誠義務關係,且世界各國針對
退伍軍人違反對國家忠誠義務、成為間諜或從事有害國家尊嚴或利益的行為,即會遭到懲處
、判刑或剝奪退伍福利;美國、德國等重要民主國家,皆有退伍軍人遭中國利誘而為其服務
的情事,我國更是中國滲透、招攬與利誘的重要目標。
關於修法重點,邱志偉說明,領有終身俸的校級以上人員,退伍後仍與國家維持公法上關係
,更應當有特殊珠忠誠義務,若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該草案
已於15日完成連署,並送達立院議事處。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說,翁曉玲想刪的「吳斯懷條款」仍過於寬鬆,呂禮詩的言行配合中共
對台認知作戰,卻無法可罰,很明顯是法律與國安漏洞,中共故意找一個非「將級」的退役
人員;未來這種媚共事件只會越來越多,台灣須在法規上嚴加規範,政府相關單位也要修法
因應。
關於涉犯國安案件的審理,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指出,據法務部統計,2016年至2023年八月間
許多違反國家安全案件,法院對相關犯罪者屢屢輕判,平均刑度僅六個月;即使案件罪證確
鑿,最後結果都是輕判,甚至可易科罰金,種種判例更讓共諜有恃無恐,對國家安全的維護
相當不利。
據此,陳冠廷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國家機密保護法」。3項草案條
文皆增訂,法院為審理違反前述法案的犯罪案件,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家安
全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辦理;辦理前項案件的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家安全相關專
業訓練或在職研習。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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