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國中生「彈簧刀割頸」亡!明將宣判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媒體來源:TVBS
: 記者署名:陳怡伶
: 完整新聞標題:新北國中生「彈簧刀割頸」亡!明將宣判 乾妹嗆:法律會保護我
: 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12月25日發生校園喋血割頸命案,就讀國三的楊姓男同學因阻止別班女
: 同學進自己班級教室,女同學不滿,撂來同年級的「乾哥」幫出氣,結果乾哥竟持彈簧刀
: 砍死國三生,震驚社會。乾哥、乾妹均被依殺人罪起訴,此案下週一(30日)將正式宣判
: 。適逢死刑釋憲案出爐,大法官設死刑8大關卡,國三生父親痛批死刑名存實亡,淚問:
: 「我兒子生存權在哪裡?」
: 受害者楊同學的父親昨(26日)在議員陪同下發表聲明,呼籲涉及刑事案件5年以上不得
: 塗銷相關記錄、關單位應主動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等,盼政府單位正視人民的聲
: 音,促成相關修法。
: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楊父在受訪時落淚,自責是自己害了寶貝兒子,談到近日死刑釋
: 憲案出爐,楊父痛批死刑名存實亡,他說:「我當然是希望,以命償命」。並表示,孩子
: 生前在校,幾乎每個學期都記一個大功,「結果卻被兩個常常犯錯的人給殺害了,你覺得
: 公平嗎?」
: 楊父憤怒說:「就像乾妹講的『法律會保護我』,我一直沒辦法放下這件事情,為什麼法
: 律是在保護他們?不是保護我的兒子?他已經先違憲了,結果我們還要幫他想說,你有所
: 謂的生存權,那我兒子的生存權在哪裡?」
: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32209
: 備註: 人死了就不用保護了 嘻嘻
觀念非常正確
犯人為未成年
所以只會進入少年法庭
判刑也不會高到哪去
犯人成年也不會有任何前科
等於是白紙一張
未成年法就是這樣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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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支廳主計今村平藏 在其日記《蠻煙瘴雨日記》一書中記述 日殖 雲林大屠殺的慘況:
「凡兵煙之下無不盡成肉山血河,即不分良匪,復未辨薰蕕,幾千房屋竟付諸一炬,無數
生靈頃刻間盡成斬首台上之怨魂」、「九芎林庄成為焦土,村民血肉飛散,變作慘絕人寰
之地獄」、「石榴班、海豐崙之殺戮燒焰,腥風捲煙陽光淒然」、但見雲林(斗六)地方
「殘煙死灰未滅,滿眸極其酸鼻,令人暢然自失,大有天柱將折,地維將裂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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