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nkeys) 2024/04/22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此案由組務申理 並因為案件複雜 此文分三大主軸
: 故另外再需傳當事人雙方、棒球板板主等三方前來回應案件
: 第一部分:告知閣下可能違規板規
: (A) 見2.文章/推文內容意圖引戰、鬧板。
: ● 罰則 水桶15天至一年(情節嚴重者退文)/水桶15天至一年
: (B) 見1.文章/推文含人身攻擊、性騷擾或讓兩性不舒服之言語或圖片。
: ●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 (C) 3.公告文中如推文違反板規,以原罰則的3倍處分。
: (D) 見#1ZxA1Wco (Sportcenter)
: 其中(A)、(B)兩條文是此次判決爭執之處,(C)條文是板主未注意亦是適用條文
: 故本次判定會適情況補上。
: (D)條文請見4/19棒球板公告中
: spermjapan: 這邊水桶看起來比較正常 不像某隊版XDDD
: 2024/4/19 16:20
: spermjapan: 建議大家看一下monkeys版的水桶QQ
: 2024/4/19 16:33
: 閣下意圖糾眾鬧版,已可能違反群組公告內容。
: 此部份請棒球板主另外起案調查,並回覆是否違規,於本文報告調查結果和進度。
這邊我需要解釋一下,我沒有糾眾鬧版的意圖。
假如有的話應該會有祈使句,像是大家進攻Monkeys版!替我平反之類的。
但我沒有,我只想讓大家比較一下這樣的水桶是不是不符合程序正義以及比例原則。
: 第二部份:請被攻擊者PUDA說明
: 本案被攻擊者PUDA向組務表達認為當句推文已明確感受到被攻擊之意
: 此部份請PUDA回文說明。
另外,這樣講可能有點傷人。
可能要請P版主思考在擔任版主期間是不是有得罪到誰。
我光是幾篇文章的內容,截至目前收到跟我抱怨你的站內信就超過20封
其中不乏你的line群組截圖,別人專門設群組來討論你的line截圖。
我4X版的文章也只是拿裡面的line暱稱做文章,
截圖中也有你臉書的帳號網址,我也是沒空去一個一個打字去做查詢。
: 第三部份:請當事人說明
: 閣下申訴主張前後說法不一
: 請說明年紀有了應援打鼓的人是誰
: 是特定某人?
: 還是泛指所有應援隊?
: 為什麼要特別說“年紀有了場邊打鼓”的人缺角?
: 由於小組長看球至少超過20年 亦認識六隊不少應援區朋友
: 當中也有人看到這句推文 非常生氣
: 認為是對整個應援區朋友 輕視、不尊重、和侮辱、謾罵
: 所以請閣下得解釋清楚這句推文
: 組務才能釐清是用引戰還是人身攻擊條文
我覺得整件事要回到判決的本身。
一、是此項判決是不是符合程序正義吧?
根據我推文到發文期間有整整近三天的時間,
若是要判我引戰或是人身攻擊,
當下即可判決,為什麼要等到我發文檢討特定版主之後?
二、待卸任版主若是要處理版務是不是也要秉持著公平的原則?
待卸任版主最後的判決若是帶著私人情緒是否還能算數?
原因有以下:
1.待卸任版主為待退之身,在最後的版務處理上若是像現在這樣有瑕疵,或是狹怨的話。
被水桶的版友根本求助無門,他們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個一年以上的重刑?
這樣真的有辦法對法務公平上解釋的過去?
2.我不相信板上目前推文都是沒有觸犯到版規,截至目前為止,我貌似已經是最後的一
波水桶了,最後一波的水桶不用正確的版規論處,而用「引戰」的名義加重其刑,
說出去真的是讓人見笑了。
三、回到KDD小組長的問題。
年紀有了,還在場邊打鼓的人真的是一世人撿角
這句推文,已經是我特地不要指名道姓指出某個特定人士來違反特定版規修飾過後的語句
我相信說誰大家心知肚明,但我用這樣的方式迴避掉可能會違反的板規,
再多也只是人身攻擊此項目,
不然,要指名道姓的話是要鼓勵網友們之後吵架謾罵都指名道姓嗎?
光是「年紀有了」這條件,就不可能是泛指整個應援團隊。
更何況還是在猿版,更不可能會泛指到其他隊伍的應援團隊。
請小組長在冠我這頂帽子之前,深思,謝謝。
再者,今天的判決瑕疵在於後來M版主使用我後述主張去解釋其判決正當性,
這件事在任何法律場合都不可能會這樣操作的。
也不太可能因為我發文後,才想起要用一則較重的方式水桶?
在這樣沒有正當性,有特地目的性的情況下的判決,我可以主張此判決無效。
假如是要以相同標準的話,我水桶該篇的公告文案,
這邊的版務就是允許版工在公告裡對一個已經沒有辯駁話語權的版友進行單方面的
冷嘲熱諷和引戰嗎?
謝謝大家撥冗閱讀。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0.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eball/M.1713862825.A.306.html
留言